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动态    中心管理    实验教学    仪器设备    教学实习    教学科研成果    标本馆    下载中心    对外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中心管理>>学校规章制度>>正文
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先进实验室的评选办法(试行)
2013-08-30 09:28  

高校实验室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基地。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是高校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抓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学校决定设立贵州师范大学先进实验室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参评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评选条件

1、实验室管理体制健全,具有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管理和教学、科研队伍;

2、实验室规章制度齐全,且能模范执行学校有关实验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实验室基础设施较完备,所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良好,仪器设备能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使用率高;

4、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尤其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在实验教学内容、方法上能不断探索和改革,获得较为突出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同时,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工作。

5、以科研为主的实验室,除完成教学任务外,在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的级别和数量,获得科研成果的级别和数量、培养研究生的质量和数量方面,较为突出;在承担本、专科学生专业实验、科研训练方面,勇于探索和实践,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方面,做出较为突出成绩;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好,使用效率高。

三、评选办法

由各院组织初评和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奖励办法

被评为贵州师范大学先进实验室的实验室,学校将颁发“贵州师范大学先进实验室”匾牌、证书,奖励一定的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经费,鼓励实验室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在今后的建设发展中给予重点扶持。

“贵州师范大学先进实验室”采取流动挂牌的办法。连续三届被评“贵州师范大学先进实验室”的,可以永久保留该匾牌。

贵州师范大学先进实验室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贵州师范大学

20041018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