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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2013-03-02 09:34  

实验教学是我院本科教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主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实验,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实验技能,同时也可培养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认真求实的科研态度和良好的实验习惯,向社会输送高素质的人才。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实验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请广大同学、实验指导老师及相关实验技术人员严格遵守。

1.实验器材使用:

⑴ 每学期开学前,实验室一般都为个学生配备一套玻璃器皿。实验学生前应根据“玻璃器皿清单”清点器具是否齐全,有无缺损,如有缺损请及时向老师报告、登记并补足。

⑵ 在实验过程中,应小心使用玻璃器皿,如有破损请及时报告老师,登记后补上,破损器具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⑶ 实验结束后,学生有责任把使用过的玻璃器皿清洗干净,并放回自己的玻璃器皿柜中,如有缺损及时登记补足。如每周有几个重复实验组的,下一组发现的仪器缺损,损失由上一个实验组负责。

⑷ 对公用实验器材,使用时要爱护和珍惜。如有损坏,则由损坏者按章赔偿。

2.实验仪器使用:

⑴ 学生实验使用仪器前,应在教师讲解了使用方法或自己已经学会如何使用的情况下,方可单独操作有关仪器;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的,应由当事人按规定负责赔偿。

⑵ 仪器如果以小组为单位共同使用,某一同学如出现不当操作损坏仪器,则以小组为单位共同赔偿损失。

⑶ 如因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没有讲解好仪器的使用方法等原因造成学生损坏仪器的,应由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负全责,并按规定处理。

⑷ 仪器使用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在仪器登记本上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并请实验技术人员核查认可,如仪器使用有问题应马上向教师报告。

3.实验安全与卫生:

⑴ 在实验中使用有毒、有害、腐蚀性和挥发刺激性试剂时,一定要戴手套,在规定的通风柜中⑵ 实验时如不慎将有毒、有害、腐蚀性试剂洒在实验桌或地上,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采取补救措施,以免影响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⑶ 对于使用过有毒、有害、腐蚀性试剂的实验器材,应及时清洗处理或进行消毒处理,避免影响后面的实验安全。

⑷ 使用实验仪器时,应注意用电安全;实验仪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⑸ 严禁在实验室吸烟。

⑹ 禁止在实验室用电炉或明火取暖。

⑺ 实验时过程中应保持桌面的清洁和整齐;实验结束后,应将自己的桌面收拾干净,方可离开实验室。

⑻ 每次实验结束后,被安排做卫生值日的同学应自觉地完成以下工作:

① 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回收处理实验用试剂,清理实验器材和摆放仪器设备。

② 把使用过的仪器及仪器桌面擦拭干净。

③ 清洁实验室地面。

④ 将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物和垃圾放到学校指定的垃圾放置点。

⑤ 对于不能做好值日工作的同学,下次实验后继续补做。

 

 

 

 

 

 

 

 

 

贵州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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